欧易交易所APP,好用的社交聊天软件!

最新更新下载排行应用分类软件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软件教程 → ​网红50万元转卖微信号被驳 法院:侵犯微信好友知情权

​网红50万元转卖微信号被驳 法院:侵犯微信好友知情权

发布时间:2022-08-10 00:00:00作者:微信阅读:

360手机助手8月8日 消息:据江苏高院公众号消息,程某从事医美顾问职业多年,是圈内的小网红,有好几万粉丝。2019年初,程某认识了经营医疗美容店的赵老板,程某丰厚的客户资源让赵老板十分心动。于是赵某找到了程某,双方谈妥:程某将手头积累了众多粉丝好友的微信账号转让给赵某,赵某利用这些微信账号进行商业运作。

2019年9月22日,程某与赵某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程某的9个微信号以50万元转让给赵某,当天付款30万元,2020年3月22日、9月22日各付款10万元。

微信

协议签订当日,赵老板就如约支付30万元,程某也随即将9个微信号交付赵某并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9个微信号均绑定了赵某及其亲属的手机号码,进行了实名认证,每个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

因赵某未支付余款20万元,程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微信账号买卖协议无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表示,微信好友对于实名认证的个人微信号具有身份认同和基本信赖。微信朋友圈的封闭性原本是为了保证信息发布的私密性,同时也包含了以身份认知为担保的真实性,故未经告知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号转卖他人使用,买受人以原微信号使用人的身份发布朋友圈等信息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侵犯了微信好友的知情权,损害了微信好友的信赖利益,故未经告知将微信号使用权转让他人的行为因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而无效。

(举报)

猜你喜欢

用户评论

关于我们|意见反馈|联系我们|法律声明|广告服务

Copyright 2022 51wangming.com 【欧易交易所APP】 版权所有:惠州市优百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20010841号

声明:所有软件和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删除